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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冲突矿产法规》十问

文章来源: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发布时间: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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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月前(2021年1月1日),酝酿已久的《欧盟冲突矿产法规》( the EU Conflict Minerals Regulation)正式生效,强制要求欧盟企业不得采购或使用来自受冲突影响或高风险地区的钨、锡、钽、金四种金属原料及其制成品。
    近年来,国际社会广泛寻求解决方案以打破资源开发和冲突的联系。从国际组织层面的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和经合组织有关指南,到国家政府层面的美国《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第 1502 条和本次实施的欧盟冲突矿产法规,再到行业组织层面的各种负责任供应链倡议标准,无不倡议或要求矿产供应链上的企业不使用直接或间接造成冲突的自然资源,避免助长人权侵犯的行为。
    近年来,中国企业积极投身全球贸易,不断发展壮大。学懂弄通国际贸易规则的要求已成为企业可持续运营的重要基本功。本文将概要性解读欧盟冲突矿产法规,帮助企业做好应对工作。
一、什么是冲突矿产(Conflict minerals)?
    锡(Tin)、钨(Tungsten)、钽(Tantalum)、金(Gold),俗称3TG,蕴含着巨大价值,被大量应用于日常产品,例如手机,汽车或珠宝等工业领域。在一些富含着四种矿物且政治不稳定的地区,这些矿物贸易产生的资金常用于资助非法的武装团体,从而助长了强迫劳动和其他侵犯人权行为,滋生了腐败和洗钱等非法活动,故这些政治不稳定地区产出的锡、钨、钽、金四种金属被称为“冲突矿产”。


二、为什么要出台法律遏制“冲突矿产”的使用?
    3TG供应链中的采掘、冶炼、运输等环节中极易出现资金流向非法武装团体的现象。在治理脆弱的国家,非法武装团体通过3TG贸易获得大量资金,致使武装冲突升级,滋生暴力犯罪和人权侵犯等现象。故法规的出台旨在切断这些武装团体通过3TG贸易获取资金的渠道,从而使他们的非法活动更加困难,推动人权侵犯问题的解决。

三、受冲突影响或高风险地区( Conflict-affected or high-risk regions)如何进行界定?
    国际上没有对受冲突影响或高风险地区的统一定义,但根据国际社会的共识,受冲突影响或高风险区域通常具有以下部分或全部特征:
    存在武装冲突(武装冲突的形式多种多样,例如,冲突可能具有国际特征或非国际特征,有可能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也有可能是解放战争、叛乱或内战等)
    存在大范围暴力活动,包括由犯罪网络制造的暴力活动 
    脆弱的冲突后区域
    政府管理与社会治安薄弱或缺失的区域
    大范围、惯常地违反国际法,包括侵犯人权的区域
    惯常地歧视部分人口的区域
    腐败成风的区域 
    存在性暴力的区域
    欧盟委员会委派外部专家小组拟定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的名单,并定期更新。首期名单已拟定,共有27个国家,详情请见
https://www.cahraslist.net/cahras#COD
四、法规目标是什么?
    第一,确保使用3TG原料及制品的欧盟进口商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来自冲突及高风险地区矿产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OECD Due Diligence Guidance for Responsible Supply Chains of Minerals from Conflict-Affected and High-Risk Areas)的有关要求; 
    第二,确保全球和欧盟的冶炼厂和精炼厂所采购或使用的3TG原料符合负责任采购标准的规定;
    第三,打破冲突与非法开采矿产之间的联系;
    第四,制止受冲突影响或高风险地区人权侵犯事件的发生,支持当地发展。
五、法规约束对象是谁?
    法规直接对欧盟内注册的使用3TG原料和制品的进口商进行监管,要求其采购和使用合规的3TG原料和制成品。所以,法规间接地影响和欧盟进口商相关的3TG冶炼厂和精炼厂,无论它们是否在欧盟注册。据统计,受到直接影响的欧盟进口商为600至1000家,受到间接影响的冶炼厂和精炼厂约500家。为了帮助公司落地法规要求,欧盟委员会将建立负责任全球冶炼厂和精炼厂的“白名单”。
六、法规规定的尽职调查要求是什么?
    法规要求欧盟进口商遵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来自冲突及高风险地区矿产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OECD Due Diligence Guidance for Responsible Supply Chains of Minerals from Conflict-Affected and High-Risk Areas)中所提出的五步法框架(Five steps framework),包括:
    1.建立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
    2.识别和评估供应链中的风险;
    3.对已识别的风险制定和实施有关对策;
    4.对已识别的关键环节开展独立第三方评估与审核;
    5.每年发布供应链尽职调查报告。
七、如果企业未落地法规要求怎么办?
    未遵守该法规的欧盟进口商需在所在国政府给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政府将跟进企业整改情况以确保整改到位。
八、法规对供应链上的企业是否采取一致的要求?
    法规为上游和下游公司制定了不同的要求,如下表所示:

上游
所有公司
强制性合规
下游
直接使用金属原料及其制成品的公司
强制性合规
间接使用金属原料及其制成品的公司
非强制性合规





                                  法规对上下游的定义

九、对我国企业是否有影响?
    我国是3TG的重要进口国和生产国,根据法规定义,我国企业主要位于“冲突矿产”供应链的上游。2021年1月1日后,欧盟进口商势必会根据欧盟法规规定,要求我国有关企业提供3TG合规证明。因此,我国企业应积极做好应对工作,努力避免因原材料合规问题导致无法供货的被动局面。
十、中国是否有相关标准使用?
    为了帮助在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国家或地区从事矿业投资、合作和贸易类中国企业,识别、防范和消除经营过程中可能带来的严重冲突或过失风险,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同经合组织(OECD)合作编制了中国第一个负责任矿产供应链标准—《中国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得到中国政府部门和经合组织高度重视和认可,并纳入了《中国和经合组织合作20周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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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扬帆、李甜甜
电  话:010-85692865;010-8569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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